山东省出台历史建筑保护措施,为老建筑“保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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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在济南市市中区上新街道召开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同志解读《山东省历史建筑保护办法》。 《方案》涵盖了历史建筑从调查鉴定、前期保护、规划准备、修缮维护、更新利用、行政管理、法律责任等全链条,形成了管理闭环。 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振元表示,山东省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共有20座历史文化名城、2213处历史建筑揭牌。该法旨在解决实践中存在的认定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历史建筑普查不完善、保护管理程序不完善、更新利用规定不明确等问题,构建覆盖全面、层次清晰、衔接紧密的两级保护架构。 《方案》明确了从省到镇的四级管理责任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山东省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的保护工作。各受影响市、县(市、区)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或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包括同级文化传统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对于具有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双重身份”的建筑,《办法》明确规定,按照规定实施更加严格的保护。h 文化保护法律法规,由文化行政部门依法管理,明确管理边界管理的长期问题。 为了让更多具有文物价值的建筑得到及时保护,《办法》细化了历史建筑认定的九个条件,包括反映一定时期建设成果、与重要历史事件或名人有关、体现传统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色或时代风貌等。对于列入“历史建筑潜在对象名录”的建筑,在正式认定前启动保护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先毁后认”或突击拆除的风险,形成历史建筑保护的先决条件。重要文化遗产的“第一道防线”。 《建议》详细列出了雕刻、雕刻等禁止行为剔除历史建筑、堆放危险物品、擅自搬迁、拆除等行为,并规定业主必须承担首要保护责任。保护并不意味着冻结。 《建议》强调合理利用,鼓励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文化空间等历史建筑和马里哈林、特色民宿等与文化内涵相适应的业态利用。为解决“不敢改、不知如何用”的困境,《步骤》明确在建筑密度、建筑间距、项目容积率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激发社会资本和专业力量参与的活力。 此外,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侯晓斌介绍了下一步公布和落实《步骤》的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宣传解读、推动加强保护规划普查认定、加强本体保护等工作,逐步完善建筑历史保护信息“一图全省”管理。 本次吹风会举办地的上新街是历史建筑复兴的成功范例。改造后,引入文化创意产业、咖啡等新业态,成为老地标。年老街的重要打卡点,明确了“让老建筑保持历史地位、烟火气十足”的保护和利用新理念。 (中国日报山东记者站记者:赵瑞雪实习生:高晓璐) WS69172D75A310942CC49918CA https://sd.chinadaily.com.cn/a/202511/14/ws69172d75a310942cc49918ca.html 版权保护:本网站发表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信息等)版权归中国日报网(中国日报网)所有。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使用。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同意和许可,禁止转载和使用。向中国日报提交评论:[email protected]
